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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案首次开庭

案件9时40分许开始审理。佛山市检察院派出五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健力宝集团作为受害单位,也由两名代理律师出庭参加庭审。

根据佛山市检察院的指控,张海在任职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人民币1.2亿余元,涉嫌挪用健力宝资金9400余万元。健力宝集团对此指控未持异议。

张海因涉嫌上述经济犯罪于2005年3月24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当年4月30日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在被法官问及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意见时,张海坚称自己是清白的,起诉书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至上午休庭时止,法庭仍在主持质证。根据安排,本案将连续审理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