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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宝洁欺诈王海昨天加盟 认为 s k-ii另一款产品也涉嫌欺诈消费者

王海在举报材料中称,《时尚》杂志第三期和第四期中刊登的sk-ii护肤精华露的广告“它能放大抗老功效2倍,放大美白功效3倍,放大保湿功效4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条的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该广告中所引用的各种数据未表明出处、且明显没有事实依据,据此王海报人认为,sk-ii护肤精华露的广告宣传明显夸大了事实真相,是一种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王海透露,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昨天向宝洁公司发出法律意见函,要求宝洁公司撤销广告,同时在《时尚》杂志同版位刊出声明向公众致歉,并且给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双倍赔偿。

王海希望宝洁公司能主动撤销广告,对消费者赔偿,如果迫不得已也会考虑为消费者代理诉讼。

王海表示此次举报与眼下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江西吕女士状告sk-ii”事件无关,而仅仅是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的正常职务行为。并且王海所举报的“ sk- ii护肤精华露”与江西吕女士状告的“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也不是同一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