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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陷入诚信危机

sk-ⅱ的“黑色三月”

3月7日,宝洁公司的高档护肤品sk-ⅱ被诉。江西一位女性消费者听信sk-ⅱ关于“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的广告宣传,购买了一支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结果使用28天后非但没有出现上述效果,反而导致皮肤瘙痒和部分灼痛。为此她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就虚假广告和sk-ⅱ含腐蚀性成分等问题状告sk-ⅱ经销商。

8日,宝洁公司发表声明:sk-ii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通过了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严格检验和审批,完全符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同时,江西南昌市工商局开始介入调查,对该款产品和宣传手册进行了扣留。

9日,宝洁公司搬出sk-ii代言人明星刘嘉玲进行声援。反而造成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消费者准备追加起诉宝洁公司及其代言人刘嘉玲。14日,宝洁公司被追加为被告。

24日,南昌市政府检验机构对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的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要求。同时,工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宝洁公司承认sk-ⅱ广告宣传不实,表示接受南昌市工商局的处理意见,停用并将尽快更新宣传手册。但原告代理人对检测结果表示了质疑。

4月1日,原定当日开庭的sk-ⅱ案延期审理,时间待定。

打破“崇洋”情结

江西这位状告宝洁sk-ⅱ的消费者对比了产品瓶身上的中文说明和不干胶之下印制的日文成分说明,发现中日文内容不符。日文标示的产品成分包括氢氧化钠、聚四氟乙烯、安息香酸钠等化学材料———其中氢氧化钠俗称“烧碱”,而聚四氟乙烯俗称“特氟龙”、“特富龙”,是用于电饭煲不粘锅制造的常见化学材料。她的代理人认为,在生产直接涂抹于脸部肌肤的化妆品中使用含有腐蚀性的化学材料,而中文说明中又不予以标示该成分,这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宝洁公司对此的解释是,相关部门并没有要求将产品的成分全部标注出来,企业有权利选择标注的成分。

虽然检测结果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但洋品牌仍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一位sk-ⅱ的忠实用户开始对这类国外大牌化妆品产生怀疑:“这么贵的化妆品也会有问题?我过去一直坚持使用神仙水、眼霜、紧肤精华乳等sk-ⅱ的‘拳头’产品。我买化妆品一直看重品牌,价格昂贵说明档次高,外国品牌的护肤品和化妆品价格普遍很高,但是花了上千元买洋品牌就是为图个放心。”

专家指出,这次事件是打破对洋品牌的“迷信”的开始,也反映出我国消费者的成熟和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还凸显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软弱和缺失。随着人们消费安全意识的加强和对有些化学物质认识上的改变,化妆品里一些原本符合规范的成分会渐渐被禁用。但是我国化妆品立法不完善,而且有的化妆品专家们所依据的化妆品成分规范还是几年前的,不像国外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那样更新很快。

一位尹姓美容师对记者说,一些外国品牌在国外销售的产品,包装和品质都比在国内销售的好。因为一些化妆品和保健品的成分在国外已被禁止使用,而中国的立法不如发达国家细致、清楚。既有广告宣传监管不力,又有标准老旧,就可能有化妆品钻了空子,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人身安全。

夸大广告宣传泛滥

营销专家对记者说,包括跨国公司在内,整个化妆品行业的公信力都令人疑虑。除了产品标注含糊的问题,还有夸大事实和“打擦边球”的广告宣传也泛滥成灾。

在其他国际化妆品强势品牌中也都有类似问题。他们的广告夸大其词,并对化妆品无形的心理安慰作用进行量化、具体化,导致广告行为的变质。无论是宝洁,还是某些国际品牌,常常在宣传中大量出现严重违反《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言语,比如:欧莱雅的“只需8天,见证肌肤新的开始”、比如薇姿(vichy)双重润白精华素的“色斑数量减少1/3”、比如碧欧泉(bio-therm)作为化妆品却说自己具有“排毒”功效。

营销专家屈红林指出,宝洁的各类产品在中国投放大量以数字说话的广告,如果这次sk-ⅱ案的诉讼处理不好,其他的也会面临很多麻烦。

宝洁非常善于运用sk-ii这类数证式广告,对此业内早有争议。每个消费者都有不同的年龄、身体状况和每次不同的使用条件,怎么可能都“明显减少47%”,“减退7种岁月痕迹”(玉兰油),“比以前顺滑70%”(潘婷),“除去细菌99.9%”(碧浪)。这些是很容易就可以判断的不实之词,也是可能一击致命的软肋。这次是sk-ii被抓住,如果继续这样的宣传手法,其他的不实危机也会纷纷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