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国际汽车展遭遇“李鬼”的事件,反映了我国会展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会展企业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构、培育专门人才、商标注册;政府制定“游戏规则”和参展商进行维权几个层面出发,提高中国会展品牌知识产权整体水平。
关键词:会展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反思
作为国内展会参展商,最为害怕的是被组展商欺骗性的宣传所误导,从而参加了一些名不副实的冒牌展览会,甚至被骗展,既耗费金钱,又毫无收效。去年举行的2006北京国际车展曾遭遇“李鬼”。就在车展举行的同时,一家展览公司也趁机招揽厂商,办起了所谓的“2006国际汽车零配部件展览会”,但是等厂商到北京后才发现,这个车展与北京国际车展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参展商白白交纳了1万余元至3万余元不等的展位费。今年四月,正在如火如荼的上海国际车展让一些商家看到了“商机”。但是外地300多家参展商大老远赶来参加的“上海国际车展”却变成了“2007上海汽车零部件工业展览会”,因此白白损失了两三百万元的参展费,相关客户的利益也受到极大影响。这个网址为“http://www.auto-shanghai.com.cn”的“2007上海汽车零部件工业展览会”网站,与上海国际车展的网址“www.autoshanghai.com.cn”十分相似。此前这个上海汽车零部件展览的英文名称在网站上显示为“autoshanghai2007”,仅比上海国际车展多了“2007”。其主页上方显示的展出时间为4月22-28日,与上海国际车展的展出时间一致。不仅如此,在车展的介绍中,也有大段与上海国际车展相同的文字。
对于国际汽车展遭遇“李鬼”的事件,反映了我国会展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受利益驱动、监管不严等原因,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主办方、承办方和参展商的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会展行业秩序。必须引起政府、行业协会和会展企业的高度重视。会展品牌保护是会展企业在具体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一系列综合的保护品牌市场地位的活动总称,其目的是巩固并提高会展品牌的竞争力,延长其生命周期;维持会展品牌与消费者的长期合作联系,使会展品牌资产不断增值。汲取国际汽车展的教训,培育强势会展品牌,是会展品牌塑造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各个方面共同从战略的高度加以重视。
一、机构先行
会展企业必须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把品牌知识产权作为会展品牌资产的核心,建立自己的品牌保护机构,健全其跟踪、收集与提供信息、培训内部品牌运营人才等功能,确定会展品牌机构的权利、职责以及义务,负责和促进会展企业品牌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与国家各级负责品牌(商标)管理的相关部门、国内外品牌权威机构、消费者保护权益组织等建立联系,以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动态、咨询会展品牌保护对策、宣传公司的会展品牌保护宗旨,并整合所有可能的力量进行品牌保护工作。这样,一旦市场出现侵犯会展品牌权利的事件,品牌保护机构就能及时做出反应,会展企业防患于未然。
二、人才支撑
会展业是一项专业化很高的产业,保护会展品牌,提高会展品牌认知度、联想度和忠诚度绝非是所谓“摆摊”人员所能胜任,会展品牌化保护归根到底有赖于专业人员的数量与素质,需要一批精通产品专利知识、性能特点、经营状况、对手情况,又掌握国际惯例、法律法规、民俗习惯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情况的会展品牌保护专门人才。目前我们国家会展品牌保护人才非常短缺,所以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高校会展专业的建设,引进国外的会展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在职人员锻炼和实践,培养优秀的会展品牌人才。各地行业协会可以组织专门培训,加强与会展企业合作,为会展行业中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从业人员开设培训课程,提高会展品牌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促进会展品牌的提升。
三、商标注册
由于展会独立商标属于新的领域,目前上海国际车展还没有注册自己的商标,这也为其维权带来了难度。对会展品牌进行保护,商标注册是一种最基本的保护手段。我国商标保护采用注册原则,即谁先注册商标,谁就获得商标专用权,其商标也就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我国商标法几经修订后,已基本上形成了对产品商标、服务商标从文字、图形及图文组合各方面进行保护的完整体系,并且在商标法的修订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加大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日趋完善。同时要注意的是在会展商标权到期之前一定要申请商标延展,以保护会展品牌。因此,通过会展商标注册的方式对品牌进行保护,明确会展名称和商标所有人,是对会展品牌保护的一种基本的、也是目前国内会展企业常用的方法。此外,为了防止其他企业抢先在市场上注册企业会展名称或者商标,还应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展会的国内域名和国际域名,运用法律维护会展域名权益。
四、“游戏规则”
对政府而言,一方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会展经济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将会展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上来。要建立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体系,依法保护展览会的知识产权。通过协助会展组织者制定会展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规则或章程,并将这些规定、规则或章程作为会展组织者与参展商或者会展组织者之间 的合同附件,约束他们的行为,同时引入行业自律模式,成立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律师组成的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政府部门抓住会展企业这个“牛鼻子”,提高市场门槛,加强年度审计和统计评估等有效措施,强化办展组织资质审查和动态跟踪管理,实施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会展主体素质,为会展业规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组织基础。对于上海国际汽车展遭遇“李鬼”,争需政府反思的很多。此次展会的假冒宣传问题,是否真正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骗展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如果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已申请注册了商标,就可通过《商标法》的“相同或近似即构成侵权”进行保护;而如果没有注册商标,则只能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如果对方已经拿到了政府的相关批准,在批准的范围内可以进行合理使用,举证对方恶意也会比较复杂,胜诉的几率也降低了。所以说政府在会展行政审批管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政府没有在市场中找准自己的定位,盲目效仿,没有结合区域实际,突显不出会展品牌特色,导致趋同化。
五、展商维权
参展商积极应诉,协调各方面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上海国际汽车展,一些参展商已经表示自认倒霉,因为合同上确实写明了是“2007上海汽车零部件工业展览会”,认为是“自己工作不仔细,只能把打落的门牙往肚里咽了。以后一定要多方打听,以免再发生类似的事。”其实,对于假冒展会,参展商和观众是最大受害者,应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打击假冒展会的队伍中来,投过向会展企业投诉,或者借助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方面的力量,或者向法律部门请求咨询和争端调解,营造品牌会展成长的社会环境,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参展商在展前要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弱视。即要认真对组展商尤其是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实,“2007中国上海汽车、零部件工业展览会”的主办单位是中国汽车市场联合会、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产品分会、上海市汽车配件流通行业协会,而“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的主办单位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市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两者的从属关系从主办机构的性质上就可一目了然。所以说,参展商一定要全面了解展会信息,防止被“骗展”。
上海国际汽车展遭遇“李鬼”的风波已经过去,但定位、内容、市场、题目基本一致的会展在全国还在一定程度上泛滥。一方面这可能是自然形成的。只要一个展览会办得好,不进行经济基础、区域性市场和购买力的分析,不进行对别人办好展览如何投入人力、物力的分析而盲目跟进,造成同类展会过多、过滥,好的展会被分流,差的展会被投诉,无序竞争。价格竞争让参展商和观众无所适从,造成所谓的“会展泡沫”,当然更会使得会展品牌受到负面影响,甚至品牌弱化、消匿。当然也有一些会展企业受利益驱使,恶意仿冒或者侵权。从会展产业的不同层面和产业链条来进行分析,不仅是国际汽车展,当前国内许多会展品牌保护都存在着一些不同程度的知识产权问题。如何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净化会展市场环境,成为提高中国会展品牌知识产权整体水平的关键。
作者单位:王东强 重庆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田书芹 重庆文理学院品牌科学研究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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